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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2497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11 至 120 節
箴 言 3:30
人未曾加害你,不可無故他相爭。

耶 利 米 書 33:21
就能廢棄我我僕人大衛所立的約,使他沒有兒子在他的寶座上為王,並能廢棄我事奉我的祭司、利未人所立的約。

利 未 記 11:29
「地上爬物你們不潔淨的乃是這些:鼬鼠、鼫鼠、蜥蜴其類;

利 未 記 16:10
但那拈鬮歸阿撒瀉勒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,用以贖罪,打發人送到曠野去,歸阿撒瀉勒。

民 數 記 16:29
這些人死若世人無異,或是他們所遭的世人相同,就不是耶和華打發我來的。

歌 羅 西 書 2:12
你們既受洗他一同埋葬,也就在此他一同復活,都因信那叫他從死裡復活 神的功用。

約 書 亞 記 22:30
祭司非尼哈會中的首領,就是他同來以色列軍中的統領,聽見流便人、迦得人、瑪拿西人所說的話,就都以為美。

約 書 亞 記 9:15
於是約書亞他們講和,他們立約,容他們活著;會眾的首領也向他們起誓。

啟 示 錄 19:18
可以吃君王將軍的肉,壯士馬和騎馬者的肉,並一切自主的為奴的,以及大小人民的肉。

撒 母 耳 記 上 14:5
一峰向北,密抹相對,一峰向南,迦巴相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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