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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2497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21 至 130 節
詩 篇 7:4
我若以惡報那我交好的人─連那無故我為敵的,我也救了他,

耶 利 米 書 12:1
耶和華啊,我你爭辯的時候,你顯為義;但有一件,我還要你理論: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呢?大行詭詐的為何得安逸呢?

耶 利 米 哀 歌 5:2
我們的產業歸外邦人;我們的房屋歸外路人。

利 未 記 1:9
但燔祭的臟腑腿要用水洗。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,當作燔祭,獻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。

利 未 記 26:21
「你們行事若我反對,不肯聽從我,我就要按你們的罪加七倍降災你們。

以 弗 所 書 6:12
因我們並不是屬血氣的爭戰(原文作摔跤;下同),乃是那些執政的、掌權的、管轄這幽暗世界的,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。

撒 母 耳 記 下 7:29
現在求你賜福僕人的家,可以永存在你面前。主耶和華啊,這是你所應許的。願你永遠賜福僕人的家!」

創 世 記 49:6
我的靈啊,不要他們同謀;我的心哪,不要他們聯絡;因為他們趁怒殺害人命,任意砍斷牛腿大筋。

歷 代 志 下 21:7
耶和華卻因自己大衛所立的約,不肯滅大衛的家,照他所應許的,永遠賜燈光大衛和他的子孫。

約 伯 記 28:17
黃金和玻璃不足比較;精金的器皿不足兌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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