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1]
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:
[2]
「你们在以色列地怎幺用这俗语说『父亲吃了酸葡萄,兒子的牙酸倒了』呢?」
[3]
主耶和华说:「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你们在以色列中,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。
[4]
看哪,世人都是属我的;为父的怎样属我,为子的也照样属我;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
[5]
「人若是公义,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:
[6]
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邻舍的妻,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她,
[7]
未曾亏负人,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;未曾抢夺人的物件,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;
[8]
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,缩手不作罪孽,在两人之间,按至理判断;
[9]
遵行我的律例,谨守我的典章,按诚实行事─这人是公义的,必定存活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[10]
「他若生一个兒子,作强盗,是流人血的,不行以上所说之善,反行其中之恶,乃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,并玷污邻舍的妻,
[11]
并入上节
寫筆記...
[12]
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,抢夺人的物,未曾将当头还给人,仰望偶像,并行可憎的事,
[13]
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向借粮的弟兄多要─这人岂能存活呢?他必不能存活。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死亡,他的罪(原文是血)必归到他身上。
[14]
「他若生一个兒子,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(有古卷:思量),不照样去做;
[15]
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邻舍的妻,
[16]
未曾亏负人,未曾取人的当头,未曾抢夺人的物件,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,
[17]
缩手不害贫穷人,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;他顺从我的典章,遵行我的律例,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,定要存活。
[18]
至于他父亲;因为欺人太甚,抢夺弟兄,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,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。
[19]
「你们还说:『兒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?』兒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,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,他必定存活。
[20]
惟有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兒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,父亲也不担当兒子的罪孽。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,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。
[21]
「恶人若回头离开所做的一切罪恶,谨守我一切的律例,行正直与合理的事,他必定存活,不致死亡。
[22]
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,因所行的义,他必存活。
[23]
主耶和华说:恶人死亡,岂是我喜悦的吗?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?
[24]
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,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,他岂能存活吗?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;他必因所犯的罪、所行的恶死亡。
[25]
「你们还说:『主的道不公平!』以色列家啊,你们当听,我的道岂不公平吗?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?
[26]
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死亡,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。
[27]
再者,恶人若回头离开所行的恶,行正直与合理的事,他必将性命救活了。
[28]
因为他思量,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,必定存活,不致死亡。
[29]
以色列家还说:『主的道不公平!』以色列家啊,我的道岂不公平吗?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?」
[30]
所以主耶和华说:「以色列家啊,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。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。这样,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。
[31]
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,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。以色列家啊,你们何必死亡呢?
[32]
主耶和华说: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,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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