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1]
「在耶和华─你 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,若遇见被杀的人倒在田野,不知道是谁杀的,
[2]
长老和审判官就要出去,从被杀的人那里量起,直量到四围的城邑,
[3]
看哪城离被杀的人最近,那城的长老就要从牛群中取一只未曾耕地、未曾负轭的母牛犊,
[4]
把母牛犊牵到流水、未曾耕种的山谷去,在谷中打折母牛犊的颈项。
[5]
祭司利未的子孙要近前来;因为耶和华─你的 神拣选了他们事奉他,奉耶和华的名祝福,所有争讼殴打的事都要凭他们判断。
[6]
那城的众长老,就是离被杀的人最近的,要在那山谷中,在所打折颈项的母牛犊以上洗手,
[7]
祷告(原文作回答)说:『我们的手未曾流这人的血;我们的眼也未曾看见这事。
[8]
耶和华啊,求你赦免你所救赎的以色列民,不要使流无辜血的罪归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间。』这样,流血的罪必得赦免。
[9]
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,就可以从你们中间除掉流无辜血的罪。」
[10]
「你出去与仇敌争战的时候,耶和华─你的 神将他们交在你手中,你就掳了他们去。
[11]
若在被掳的人中见有美貌的女子,恋慕她,要娶她为妻,
[12]
就可以领她到你家里去;她便要剃头发,修指甲,
[13]
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,住在你家里哀哭父母一个整月,然后可以与她同房。你作她的丈夫,她作你的妻子。
[14]
后来你若不喜悦她,就要由她随意出去,决不可为钱卖她,也不可当婢女待她,因为你玷污了她。」
[15]
「人若有二妻,一为所爱,一为所恶,所爱的、所恶的都给他生了兒子,但长子是所恶之妻生的。
[16]
到了把产业分给兒子承受的时候,不可将所爱之妻生的兒子立为长子,在所恶之妻生的兒子以上,
[17]
却要认所恶之妻生的兒子为长子,将产业多加一分给他;因这兒子是他力量强壮的时候生的,长子的名分本当归他。」
[18]
「人若有顽梗悖逆的兒子,不听从父母的话,他们虽惩治他,他仍不听从,
[19]
父母就要抓住他,将他带到本地的城门、本城的长老那里,
[20]
对长老说:『我们这兒子顽梗悖逆,不听从我们的话,是贪食好酒的人。』
[21]
本城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。这样,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,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。」
[22]
「人若犯该死的罪,被治死了,你将他挂在木头上,
[23]
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,必要当日将他葬埋,免得玷污了耶和华─你 神所赐你为业之地。因为被挂的人是在 神面前受咒诅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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