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1]
过了些日子,到割麦子的时候,参孙带着一只山羊羔去看他的妻,说:「我要进内室见我的妻。」他岳父不容他进去,
[2]
说:「我估定你是极其恨她,因此我将她给了你的陪伴。她的妹子不是比她还美丽吗?你可以娶来代替她吧!」
[3]
参孙说:「这回我加害于非利士人不算有罪。」
[4]
于是参孙去捉了三百只狐狸(或译:野狗),将狐狸尾巴一对一对地捆上,将火把捆在两条尾巴中间,
[5]
点着火把,就放狐狸进入非利士人站着的禾稼,将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,并橄榄园尽都烧了。
[6]
非利士人说:「这事是谁做的呢?」有人说:「是亭拿人的女婿参孙,因为他岳父将他的妻给了他的陪伴。」于是非利士人上去,用火烧了妇人和她的父亲。
[7]
参孙对非利士人说:「你们既然这样行,我必向你们报仇才肯罢休。」
[8]
参孙就大大击杀他们,连腿带腰都砍断了。他便下去,住在以坦磐的穴内。
[9]
非利士人上去安营在犹大,布散在利希。
[10]
犹大人说:「你们为何上来攻击我们呢?」他们说:「我们上来是要捆绑参孙;他向我们怎样行,我们也要向他怎样行。」
[11]
于是有三千犹大人下到以坦磐的穴内,对参孙说:「非利士人辖制我们,你不知道幺?你向我们行的是甚幺事呢?」他回答说:「他们向我怎样行,我也要向他们怎样行。」
[12]
犹大人对他说:「我们下来是要捆绑你,将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。」参孙说:「你们要向我起誓,应承你们自己不害死我。」
[13]
他们说:「我们断不杀你,只要将你捆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。」于是用两条新绳捆绑参孙,将他从以坦磐带上去。
[14]
参孙到了利希,非利士人都迎着喧嚷。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,他臂上的绳就像火烧的麻一样,他的绑绳都从他手上脱落下来。
[15]
他见一块未干的驴腮骨,就伸手十起来,用以击杀一千人。
[16]
参孙说:我用驴腮骨杀人成堆,用驴腮骨杀了一千人。
[17]
说完这话,就把那腮骨从手里抛出去了。那地便叫拉末‧利希。
[18]
参孙甚觉口渴,就求告耶和华说:「你既藉仆人的手施行这幺大的拯救,岂可任我渴死、落在未受割礼的人手中呢?」
[19]
 神就使利希的洼处裂开,有水从其中湧出来。参孙喝了,精神复原;因此那泉名叫隐‧哈歌利,那泉直到今日还在利希。
[20]
当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的时候,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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