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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8660 節經文。 這是第 71 至 80 節
利 未 記 11:11
這些無翅無鱗、為可憎的,你們不可吃牠的肉;死的也為可憎。

歷 代 志 上 16:29
要將耶和華的名所得的榮耀歸給他,拿供物來奉到他面前;聖潔的【的或作為】妝飾敬拜耶和華。

詩 篇 2:12
嘴親子,恐怕他發怒,你們便在道中滅亡,因為他的怒氣快要發作。凡投靠他的,都是有福的。

詩 篇 96:9
聖潔的(的:或譯為)妝飾敬拜耶和華;全地要在他面前戰抖!

以 賽 亞 書 8:20
訓誨和法度為標準;他們所說的,若不與此相符,必不得見晨光。

哥 林 多 前 書 4:1
人應我們為基督的執事,為 神奧祕事的管家。

腓 立 比 書 2:5
你們基督耶穌的心為心:

尼 希 米 記 12:22
至於利未人,利亞實、耶何耶大、約哈難、押杜亞的時候,他們的族長記在冊上。波斯王大利烏在位的時候,作族長的祭司也記在冊上。

利 未 記 11:13
「雀鳥中你們為可憎、不可吃的乃是:鵰、狗頭鵰、紅頭鵰、

提 摩 太 前 書 6:1
凡在軛下作僕人的,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,免得 神的名和道理被人褻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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