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尋 "律例"
記錄中共有 663 節經文。 這是第 61 至 70 節
歷 代 志 下 7:19
「倘若你們轉去丟棄我指示你們的誡命,去事奉敬拜別神,

詩 篇 119:171
願我的嘴發出讚美的話,因為你將教訓我。

詩 篇 119:83
我好像煙薰的皮袋,卻不忘記你的

詩 篇 50:16
但 神對惡人說:你怎敢傳說我的,口中提到我的約呢?

利 未 記 20:22
「所以,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典章,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。

申 命 記 4:5
我照著耶和華─我 神所吩咐的將典章教訓你們,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。

列 王 紀 上 3:3
所羅門愛耶和華,遵行他父親大衛的,只是還在邱壇獻祭燒香。

列 王 紀 上 6:12
「論到你所建的這殿,你若遵行我的,謹守我的典章,遵從我的一切誡命,我必向你應驗我所應許你父親大衛的話。

詩 篇 119:155
救恩遠離惡人,因為他們不尋求你的

詩 篇 119:68
你本為善,所行的也善;求你將你的教訓我!

456789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