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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663 節經文。 這是第 41 至 50 節
利 未 記 18:26
故此,你們要守我的典章。這一切可憎惡的事,無論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,都不可行,

利 未 記 18:5
所以,你們要守我的典章;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著。我是耶和華。

利 未 記 20:8
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;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。

撒 母 耳 記 上 30:25
大衛定此為以色列的典章,從那日直到今日。

歷 代 志 上 16:17
他又將這約向雅各定為,向以色列定為永遠的約,

詩 篇 105:10
他又將這約向雅各定為,向以色列定為永遠的約,

詩 篇 119:33
耶和華啊,求你將你的指教我,我必遵守到底!

以 賽 亞 書 10:1
禍哉!那些設立不義之的和記錄奸詐之判語的,

以 西 結 書 20:25
我也任他們遵行不美的,謹守不能使人活著的惡規。

申 命 記 4:14
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典章教訓你們,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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