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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663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1 至 20 節
列 王 紀 上 2:3
遵守耶和華─你 神所吩咐的,照著摩西法上所寫的行主的道,謹守他的、誡命、典章、法度。這樣,你無論做甚麼事,不拘往何處去,盡都亨通。

瑪 拉 基 書 4:4
「你們當記念我僕人摩西的法,就是我在何烈山為以色列眾人所吩咐他的典章。

歷 代 志 下 19:10
住在各城裡你們的弟兄,若有爭訟的事來到你們這裡,或為流血,或犯法、誡命、、典章,你們要警戒他們,免得他們得罪耶和華,以致他的忿怒臨到你們和你們的弟兄;這樣行,你們就沒有罪了。

列 王 紀 下 17:13
但耶和華藉眾先知、先見勸戒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說:「當離開你們的惡行,謹守我的誡命,遵行我吩咐你們列祖,並藉我僕人眾先知所傳給你們的法。」

但 以 理 書 6:15
那些人就紛紛聚集來見王,說:「王啊,當知道瑪代人和波斯人有,凡王所立的禁令和都不可更改。」

申 命 記 17:19
存在他那裡,要平生誦讀,好學習敬畏耶和華─他的 神,謹守遵行這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

尼 希 米 記 10:29
都隨從他們貴冑的弟兄,發咒起誓,必遵行 神藉他僕人摩西所傳的法,謹守遵行耶和華─我們主的一切誡命、典章、

利 未 記 26:46
這些、典章,和法度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在西奈山藉著摩西立的。

詩 篇 94:20
那藉著架弄殘害、在位上行奸惡的,豈能與你相交嗎?

出 埃 及 記 18:20
又要將和法度教訓他們,指示他們當行的道,當做的事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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