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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663 節經文。 這是第 21 至 30 節
以 西 結 書 20:11
將我的賜給他們,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;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。

利 未 記 25:18
「我的,你們要遵行,我的典章,你們要謹守,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。

列 王 紀 下 17:15
厭棄他的和他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,並勸戒他們的話,隨從虛無的神,自己成為虛妄,效法周圍的外邦人,就是耶和華囑咐他們不可效法的;

詩 篇 119:118
凡偏離你的人,你都輕棄他們,因為他們的詭詐必歸虛空。

詩 篇 89:31
背棄我的,不遵守我的誡命,

以 西 結 書 18:9
遵行我的,謹守我的典章,按誠實行事─這人是公義的,必定存活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
利 未 記 26:15
厭棄我的,厭惡我的典章,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,背棄我的約,

詩 篇 119:16
我要在你的中自樂;我不忘記你的話。

詩 篇 119:8
我必守你的;求你總不要丟棄我!

歌 羅 西 書 2:14
又塗抹了在上所寫攻擊我們,有礙於我們的字據,把它撤去,釘在十字架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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