詞語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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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伯來詞彙 #8804 在聖經原文中出現的地方
瑪 拉 基 書 2:4 你們就知道3045, 8804我傳這誡命給你們,使我與利未(或譯:利未人)所立的約可以常存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559, 8804的。 瑪 拉 基 書 2:6 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,他嘴裡沒有不義的話。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1980, 8804,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。 瑪 拉 基 書 2:8 你們卻偏離5493, 8804正道,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。你們廢棄我與利未所立的約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559, 8804的。 瑪 拉 基 書 2:9 所以我使5414, 8804你們被眾人藐視,看為下賤;因你們不守我的道,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。 瑪 拉 基 書 2:10 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麼?豈不是一位 神所造1254, 8804的麼?我們各人怎麼以詭詐待弟兄,背棄了 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? 瑪 拉 基 書 2:11 猶大人行事詭詐898, 8804,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;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157, 8804的聖潔(或譯:聖地),娶1166, 8804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。 瑪 拉 基 書 2:14 你們還說559, 8804:「這是為甚麼呢?」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。他雖是你的配偶,又是你盟約的妻,你卻以詭詐898, 8804待他。 瑪 拉 基 書 2:15 雖然 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,他不是單造6213, 8804一人嗎?為何只造一人呢?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。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,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。 瑪 拉 基 書 2:16 耶和華─以色列的 神說559, 8804:「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8130, 8804的!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,不可行詭詐。」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559, 8804的。 瑪 拉 基 書 2:17 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,你們還說559, 8804:「我們在何事上煩瑣他呢?」因為你們說:「凡行惡的,耶和華眼看為善,並且他喜悅2654, 8804他們」;或說:「公義的 神在哪裡呢?」 瑪 拉 基 書 3:1 萬軍之耶和華說559, 8804:「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。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;立約的使者,就是你們所仰慕的,快要來到935, 8804。」 瑪 拉 基 書 3:3 他必坐下3427, 8804如煉淨銀子的,必潔淨利未人,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;他們就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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