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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伯來詞彙 #8804 在聖經原文中出現的地方
民 數 記 18:4 他們要與你聯合,也要看8104, 8804守會幕,辦理帳幕一切的事,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們。 民 數 記 18:5 你們要看8104, 8804守聖所和壇,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。 民 數 記 18:6 我已將你們的弟兄利未人從以色列人中揀選3947, 8804出來歸耶和華,是給你們為賞賜的,為要辦理會幕的事。 民 數 記 18:7 你和你的兒子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職任。你們要這樣供職5647, 8804;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。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。」 民 數 記 18:8 耶和華曉諭亞倫說:「我已將歸我的舉祭,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,交5414, 8804給你經管;因你受過膏,把這些都賜5414, 8804給你和你的子孫,當作永得的分。 民 數 記 18:11 以色列人所獻的舉祭並搖祭都是你的;我已賜5414, 8804給你和你的兒女,當作永得的分;凡在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。 民 數 記 18:12 凡油中、新酒中、五穀中至好的,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,我都賜5414, 8804給你。 民 數 記 18:19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,我都賜5414, 8804給你和你的兒女,當作永得的分。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、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(鹽即不廢壞的意思)。」 民 數 記 18:21 「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,我已賜5414, 8804給利未的子孫為業;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,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。 民 數 記 18:23 惟獨利未人要辦5647, 8804會幕的事,擔當罪孽;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; 民 數 記 18:24 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,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,我已賜5414, 8804給利未人為業。所以我對他們說559, 8804:『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。』」 民 數 記 18:26 「你曉諭利未人說559, 8804: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,就是我給5414, 8804你們為業的,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, 民 數 記 18:28 這樣,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舉祭獻給耶和華,從這十分之一中,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5414, 8804祭司亞倫。 民 數 記 18:30 所以你要對利未人說559, 8804: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,這就算為你們場上的糧,又如酒醡的酒。 民 數 記 18:31 你們和你們家屬隨處可以吃398, 8804;這原是你們的賞賜,是酬你們在會幕裡辦事的勞。 民 數 記 19:2 「耶和華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乃是這樣說:你要吩咐以色列人,把一隻沒有殘疾、未曾負5927, 8804軛、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裡來, 民 數 記 19:3 交5414, 8804給祭司以利亞撒;他必牽到營外,人就把牛宰7819, 8804在他面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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