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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 代 志 上 23:10
示每的兒子是雅哈、、耶烏施、比利亞共四人。

民 數 記 6:2
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,就是耳人的願(耳就是歸主的意思;下同),要離俗歸耶和華。

民 數 記 6:20
祭司要這些作為搖祭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;這與所搖的胸、所舉的腿同為聖物,歸給祭司。然後耳人可以喝酒。

民 數 記 6:18
耳人要在會幕門口剃離俗的頭,把離俗頭上的髮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。

民 數 記 6:13
耳人滿了離俗的日子乃有這條例:人要領他到會幕門口,

阿 摩 司 書 2:12
你們卻給耳人酒喝,囑咐先知說:不要說預言。

民 數 記 6:21
「許願的耳人為離俗所獻的供物,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獻給耶和華,就有這條例。他怎樣許願就當照離俗的條例行。」

阿 摩 司 書 2:11
我從你們子弟中興起先知,又從你們少年人中興起耳人。以色列人哪,不是這樣嗎?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
士 師 記 13:5
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,不可用剃頭刀剃他的頭,因為這孩子一出胎就歸 神作耳人。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。」

士 師 記 16:17
參孫就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訴了他,對他說:「向來人沒有用剃頭刀剃我的頭,因為我自出母胎就歸 神作耳人;若剃了我的頭髮,我的力氣就離開我,我便軟弱像別人一樣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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