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1]
我們既然蒙憐憫,受了這職分,就不喪膽,
[2]
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;不行詭詐,不謬講 神的道理,只將真理表明出來,好在 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。
[3]
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,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。
[4]
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,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。基督本是 神的像。
[5]
我們原不是傳自己,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,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。
[6]
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 神,已經照在我們心裡,叫我們得知 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。
[7]
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,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 神,不是出於我們。
[8]
我們四面受敵,卻不被困住;心裡作難,卻不至失望;
[9]
遭逼迫,卻不被丟棄;打倒了,卻不至死亡。
[10]
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,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。
[11]
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,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。
[12]
這樣看來,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,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。
[13]
但我們既有信心,正如經上記著說:我因信,所以如此說話。我們也信,所以也說話。
[14]
自己知道那叫主耶穌復活的,也必叫我們與耶穌一同復活,並且叫我們與你們一同站在他面前。
[15]
凡事都是為你們,好叫恩惠因人多越發加增,感謝格外顯多,以致榮耀歸與 神。
[16]
所以,我們不喪膽。外體雖然毀壞,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。
[17]
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,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、永遠的榮耀。
[18]
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,乃是顧念所不見的;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,所不見的是永遠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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