詞語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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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伯來詞彙 #4687 的意思

mitsvah {mits-vaw'}

源自  06680; TWOT - 1887b; 陰性名詞

欽定本 - commandments 177, precept 4, commanded 2, law 1, ordinances 1; 181

1) 命令
1a) (指人的) 命令
1b) (指神的) 誡命
1c) 誡命 (用於指智慧的法規)

希伯來詞彙 #4687 在聖經原文中出現的地方

mitsvah {mits-vaw'} 共有 181 個出處。 這是第 81 至 100 個出處。

列 王 紀 上 18:18
以利亞說:「使以色列遭災的不是我,乃是你和你父家;因為你們離棄耶和華的誡命4687,去隨從巴力。

列 王 紀 下 17:13
但耶和華藉眾先知、先見勸戒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說:「當離開你們的惡行,謹守我的誡命4687律例,遵行我吩咐你們列祖,並藉我僕人眾先知所傳給你們的律法。」

列 王 紀 下 17:16
離棄耶和華─他們 神的一切誡命4687,為自己鑄了兩個牛犢的像,立了亞舍拉,敬拜天上的萬象,事奉巴力,

列 王 紀 下 17:19
猶大人也不遵守耶和華─他們 神的誡命4687,隨從以色列人所立的條規。

列 王 紀 下 17:34
他們直到如今仍照先前的風俗去行,不專心敬畏耶和華,不全守自己的規矩、典章,也不遵守耶和華吩咐雅各後裔的律法、誡命4687。〈雅各,就是從前耶和華起名叫以色列的。〉

列 王 紀 下 17:37
他給你們寫的律例、典章、律法、誡命4687,你們應當永遠謹守遵行,不可敬畏別神。

列 王 紀 下 18:6
因為他專靠耶和華,總不離開,謹守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誡命4687

列 王 紀 下 18:36
百姓靜默不言,並不回答一句,因為王曾吩咐4687說:「不要回答他。」

列 王 紀 下 23:3
王站在柱旁,在耶和華面前立約,要盡心盡性地順從耶和華,遵守他的誡命4687、法度、律例,成就這書上所記的約言。眾民都服從這約。

歷 代 志 上 28:7
他若恆久遵行我的誡命4687典章如今日一樣,我就必堅定他的國位,直到永遠。』

歷 代 志 上 28:8
現今在耶和華的會中,以色列眾人眼前所說的,我們的 神也聽見了。你們應當尋求耶和華─你們 神的一切誡命4687,謹守遵行,如此你們可以承受這美地,遺留給你們的子孫,永遠為業。

歷 代 志 上 29:19
又求你賜我兒子所羅門誠實的心,遵守你的命令4687、法度、律例,成就這一切的事,用我所預備的建造殿宇。」

歷 代 志 下 7:19
「倘若你們轉去丟棄我指示你們的律例誡命4687,去事奉敬拜別神,

歷 代 志 下 8:13
又遵著摩西的吩咐9003, 4687在安息日、月朔,並一年三節,就是除酵節、七七節、住棚節,獻每日所當獻的祭。

歷 代 志 下 8:14
所羅門照著他父大衛所定的例,派定祭司的班次,使他們各供己事,又使利未人各盡其職,讚美耶和華,在祭司面前做每日所當做的;又派守門的按著班次看守各門,因為神人大衛是這樣吩咐4687的。

歷 代 志 下 8:15
所吩咐4687眾祭司和利未人的,無論是管府庫或辦別的事,他們都不違背。

歷 代 志 下 14:4
吩咐猶大人尋求耶和華─他們列祖的 神,遵行他的律法、誡命4687

歷 代 志 下 17:4
只尋求他父親的 神,遵行他的誡命9002, 4687,不效法以色列人的行為。

歷 代 志 下 19:10
住在各城裡你們的弟兄,若有爭訟的事來到你們這裡,或為流血,或犯律法、誡命9001, 4687、律例、典章,你們要警戒他們,免得他們得罪耶和華,以致他的忿怒臨到你們和你們的弟兄;這樣行,你們就沒有罪了。

歷 代 志 下 24:20
那時, 神的靈感動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,他就站在上面對民說:「 神如此說:你們為何干犯耶和華的誡命4687,以致不得亨通呢?因為你們離棄耶和華,所以他也離棄你們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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