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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伯來詞彙 #3808 的意思

lo' {lo} 或 low' {lo} 或 loh (#申 3:11|) {lo}

基本質詞; TWOT - 1  064; 副詞

AV - not, no, none, nay, never, neither, ere, otherwise, before; 76

1) 不, 無
1a) 不 (與動詞合用 - 絕對禁止)
1b) 不 (與修飾字合用 - 否定)
1c) 無物 (質詞/作名詞用)
1d) 沒有 (與與助詞合用)
1e) 之前 (關於時間)

希伯來詞彙 #3808 在聖經原文中出現的地方

lo' {lo} 或 low' {lo} 或 loh (#申 3:11|) {lo} 共有 5154 個出處。 這是第 641 至 660 個出處。

利 未 記 21:23
不可3808進到幔子前,也不可3808就近壇前;因為3808他有殘疾,免得3808褻瀆我的聖所。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。」

利 未 記 22:2
「你吩咐亞倫和他子孫說: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、歸給我的聖物,免得3808褻瀆我的聖名。我是耶和華。

利 未 記 22:4
亞倫的後裔,凡長大痲瘋的,或是有漏症的,不可3808吃聖物,直等他潔淨了。無論誰摸那因死屍不潔淨的物(物或作:人),或是遺精的人,

利 未 記 22:6
摸了這些人、物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;若不用水洗身,就不可3808吃聖物。

利 未 記 22:8
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,他不可3808吃,因此污穢自己。我是耶和華。

利 未 記 22:9
所以他們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3808輕忽了,因此擔罪而死。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。

利 未 記 22:10
「凡外人不可3808吃聖物;寄居在祭司家的,或是雇工人,都不可3808吃聖物;

利 未 記 22:12
祭司的女兒若嫁外人,就不可3808吃舉祭的聖物。

利 未 記 22:13
但祭司的女兒若是寡婦,或是被休的,沒有孩子,又歸回父家,與他青年一樣,就可以吃他父親的食物;只是外人不可3808吃。

利 未 記 22:15
祭司不可3808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,

利 未 記 22:20
凡有殘疾的,你們不可3808獻上,因為這3808蒙悅納。

利 未 記 22:21
凡從牛群或是羊群中,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,為要還特許的願,或是作甘心獻的,所獻的必純全3808殘疾的才蒙悅納。

利 未 記 22:22
瞎眼的、折傷的、殘廢的、有瘤子的、長癬的、長疥的都不可3808獻給耶和華,也不可3808在壇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。

利 未 記 22:23
無論是公牛是綿羊羔,若肢體有餘的,或是缺少的,只可作甘心祭獻上;用以還願,卻不3808蒙悅納。

利 未 記 22:24
腎子損傷的,或是壓碎的,或是破裂的,或是騸了的,不可3808獻給耶和華,在你們的地上也不可3808這樣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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